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二、商标侵权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然,商标侵权的处罚不仅局限于行政处罚,如果商品商标服务所涉及到的商标侵权的情节已经非常恶劣,这样的商标侵权行为就已经严重犯罪,商标侵权构成犯罪的也依然得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什么?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什么?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可以向宣告商标无效的机构来进行一定的解释,当然这样的一种解释的话必须要具有一些力度。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


·卖高仿衣服属于商标侵权吗
      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高仿衣服带了该商标涉嫌侵权,如果没带商标,也算不到商标侵权,但外观专利方面有可能会涉及侵权,注意只是有可能性,不是肯定侵权。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
      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有的人比较有商业头脑,发现可以通过代理他人办理商标注册来赚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就去成立了一个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这样比较专业的中介机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申请,那么该怎么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1、申请...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


·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是多久
      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自己的产品要想获得《专利法》的保护,那么首先就要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饭店商标侵权的规定有一旦被认定成为商标侵权的话,那么就需要有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这样的一种处罚,还有就必须要进行一个行政的罚款,除此之外还有可能会构成相应的假冒注册...


·电影剧本版权保护有什么法律规定
      电影剧本版权保护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电影剧本版权保护有什么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