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一般是不会对犯罪的具体数额做出规定的,这些往往都是由最高法或最高检做出的司法解释规定,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二、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贪污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侵占罪。另一种意见是: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我们基本倾问于第二种意见,实践中仅供参考。
   (三)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朋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
   (四)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五)本罪与侵占罪的界狠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上文中,我们具体为您介绍了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中主要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两个标准,针对不同的犯罪数额,法律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若你还想了解职务侵占罪量刑处罚的内容,可以就实际情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一、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在我们诉讼活动当中,我们认为回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有些时候很难避免会遇到一些情况会导致我们办案的效率大大降低,我们也无法改变与自己身边人的关系,这些东西都是无法去改变的,但是为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总要想办法去避免他,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的回避...


·私闯民宅言语辱骂他人是犯罪行为吗?
      私闯民宅言语辱骂他人是犯罪行为吗? 一、私闯民宅言语辱骂他人是犯罪行为吗? 私闯民宅言语辱骂他人并非一定就是犯罪行为,私闯民宅语言骂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


·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一、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十五种罪行。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怎么规定的
      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开设赌场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而自己从中赚取利润,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旦构成该罪,不仅会被处罚,还会被判处罚金。那么开设赌场罪罚金判多少呢?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判多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


·数罪并罚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数罪并罚执行的规定是什么?1、必须是一人犯有数罪,包括单纯的数罪、复杂的数罪,也包括单纯罪和复杂罪。必须是司法上认定为数罪。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2、数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实施的。根...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会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宣判;针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同意,最多可以延长3个月;因为特殊情况仍然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备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对于法院改变管辖...


·入户盗窃可以行政拘留的可行性有多大
      入户盗窃可以行政拘留的可行性有多大 主要看金额,如果金额小的话,一般只是行政拘留,如果金额大的话,会刑事拘留,要准备请律师辩护。但如果是入户盗窃就不会看金额了,直接是刑事拘留了,要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 虚假报关的意思就是提供一些虚假的报关材料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 2、骗取国家...


·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哪里?
      生命健康权是每位公民都享有的一种权利,如果他人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而爆炸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情节都十分严重,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可能有许多人并不了解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哪里?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哪里...


·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处多少年
      可以说《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罪名都是有最低刑和最高刑的,而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其实自由裁量权是很小,此时需要严格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处罚。那对于放火罪来讲,您知道我国对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处多少年?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处多少年 犯放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