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一、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贩毒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强制戒毒期限是多久?
  
  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期限为两年,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综上所述,对于吸毒人员,派出所可以作出治安处罚,拘留日期在十五日以下,罚款数额最高两千元。如果吸毒情况严重,还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期限是两年。吸毒只是涉及治安责任,而贩卖毒品情况要严重的多,触犯的是刑法。
  
  


·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一、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涉嫌强迫他人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


·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有缓刑吗?
      不少人在犯罪之后往往都希望自己能够适用缓刑,对于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同样也有这样一种心理。那么强奸罪有缓刑吗?如果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宣告缓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


·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有些为税务工作的人员是会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因为他们需要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对安排,所以会有很多人为了逃避税款,所以会受到贿赂的情况,这时候如果受到蛊惑就是造成的犯罪,那么这时候在法律的规定下关于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职务犯罪是指...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


·打死人自首怎么判刑处罚
      生活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情双方大打出手,此时就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害,其中最严重的自然就是打死人的情况,毕竟这直接剥夺了对方的生命权,并且还是采取的非法手段。在符合一定标准之后会被认定为犯罪,但要是行为人同时也具有自首情节的话,此时打死人自首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发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作为公诉人,会向法院递交一份公诉意见书,阐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那么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


·在我国行政拘留可以律师会见吗
      一个专业的律师是能够善于从整个案件当中,以律师的角度寻求到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的,因为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都经常可以见到律师的身影,但是也因为行政拘留的程序和性质存在差异,所以相信生活当中也有一部分公民比较好奇的问题是,在我国行政拘留可以律师会见吗?一、在我国行政拘留可以律师会见...


·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有行贿做法的这些人员当时的心态肯定都是希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给自己大开方便之门的,可实际上,行贿不仅会亲手将自己送到班房当中,将来在市场竞争的过程当中会失去更多的大好机会的。因为同类型的企业在参与政府招标的活动的时候是需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的,可有些不了解的负责人就比较关注,网...


·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
      人们常说父母是伟大的、无私的,但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父母把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或者荒郊野岭,这种遗弃孩子的父母一旦满足遗弃罪的条件是要被判刑的。那么,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遗弃儿童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


·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
      缓刑仅仅适用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要求该犯罪分子不能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适用缓刑应当注意的。而在缓刑的执行过程中也有要注意的,那究竟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