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沈阳买房子政策有什么限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沈阳买房子政策有什么限制?
  
  
  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实行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因回迁安置、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购范围。
  
  
  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在沈阳买房的注意事项
  
  
  1、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
  
  
  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时,要选择正规的、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家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以及一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在查看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纪人证书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等情况。
  
  
  2、合同签订须留心
  
  
  合同是房屋买卖的有效凭据,直接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署合同时务必要留心。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与其他当事人协商合同的条款或内容,特别是对自己认为应当写入合同的内容,更应充分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对合同中有空白条款或内容的,应予以划去或填上内容,切忌不认真看合同就签名。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其他当事人都同意的条款,一定要写入合同中,防止其他当事人“事后不认账”。
  
  
  3、售楼广告莫轻信
  
  
  目前,依然有个别开发商存在夸大宣传、售楼广告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对买方造成误导,这种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管理方面的规定,买方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要提醒消费者,《商品房买房合同》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依据,如果购房人认为广告宣传的事项是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要求增加到合同内容中,并设定违约责任。因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购房人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电商团购要谨慎
  
  
  一些开发商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以优惠折扣方式吸引消费者。在一些电子商务平台上,有类似于“会员独享”、“网购优惠”等字眼的活动,以办理会员卡或代金券等优惠模式吸引购房人团购。在此类活动中,购房者也一定要谨慎,注意收好缴费的收据。
  
  
  5、“阴阳合同”签不得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个别当事人为逃避税费或获取高额度商业贷款,采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办理交易手续。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还存在事实上的极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虚假材料偷税漏税的,均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对方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时,因虚报的内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或银行所采纳认可,当事人往往必须按照虚报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维权途径要选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对自己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上升,购房趋势也随之上升,消费需求也是大大增加的,需要广大消费者群众注意当地的购房信息的更新,随时了解相关房价,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还需要注意购房时防范非法机关的诈骗,签订合同的谨慎,避免阴阳合同,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哪些房子不能买 不能买的房子有:
      哪些房子不能买 不能买的房子有: 1、产权不明的房子; 2、土地前身不好的房子; 3、高房价时期的高层塔楼; 4、轨道旁边的公寓房; 5、涨幅太离谱价格哄抬; 6、无良开发商; 7、质量问题频曝光,购房者前期一定要详细了解楼房信息,避免事后受到质量问题困扰; 8...


·房屋买卖协议书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 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


·非法集资建房不被提倡的原因
      随着现在房价的飞速发展,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买不起房子,因此出现了集资建房的现象,集资建房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因为这可以说是和高房价的抗争,但也有很多人说这是非法的,那么非法集资建房不被提倡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 什么是个人集资建房? 个人集资建房,是指以各人为单...


·有买卖合同没房本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有买卖合同没房本的房子可以买卖,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但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始终属于原房主所有。《最高人民...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如果是第一套房,贷款是商业贷款应当支付房价总额的30%,如果是以单位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90平米以内,应当支付房价20%,90平米以外应当支付房价30%,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应当是房价的50%。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如下:1、...


·房产在妻子名下法院能查封吗
      要看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当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无法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及其重要的事情为了,所以房屋买卖合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及其重要的事情为了,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合同。因为涉及到房屋买卖的金额比较大。这就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房产放弃继承后能直接过户吗
      可以过户,按照房屋过户流程进行办理手续。1、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持卖方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房产过户当事人的合法证明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房产过户申请的书面答复。3、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从《担保法》的规定来看,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