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南京公租房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南京公住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公住房如何申请 ?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是什么?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2、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况:
  
  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条件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南京的公租房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能申请。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内容,了解南京公租房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民法典》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


·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样的?
      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


·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有哪些
      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有哪些居间合同规则有两个特殊性:一为委托人给付义务的附条件性,二为居间报酬请求权的不确定性。实践中,由于钟摆式的不对称信息,居间人与委托人在履约过程中均可能出现机会主义倾向,衍生出双边法律与道德风险。 一、“跳单”违约认定 屋购买者经常利用房产中介公司...


·202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由于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因此实际分割的话就要结合不同的情况作出,这样最终的结果对双方而言才是比较公平的。但现实中因为房产的价值比较大,也有不少夫妻因为分割而产生争议,那2018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


·在我国买房子拿钥匙需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买房子拿钥匙需要注意什么?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新房交钥匙注意什么?第二点验房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


·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来获得拆迁权益。自己建造的房屋拆迁是可以获得拆迁的权益的,包括有货币补偿,也包括有原地回迁,一般当地的政府会制定相关的政策。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是什么? ( 编号: ) 甲方...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一般情况下不管,业主应首先到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由他们负责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组织保修。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协调未果,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可以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而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已...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 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