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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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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或者其他情况的无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
  
  1、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只要不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其实还是有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双方私了的,只要在赔偿协议书当中详细的约定清楚了赔偿的数额,赔偿款支付时间和支付完毕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等这些内容就行了,协议不存在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那么任何一方就不得轻易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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