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很多,针对这些有利条件,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是从孩子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以及孩子随男方生活可能会有不利于孩子的情况两方面来收集,因为法庭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的,因此,女性在离婚时如果想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就要注重对证据的收集。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行为在我国既受到民事的评价,同时也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即重婚行为在我国是构成犯罪的。而现实生活中,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情形判断一下是否构成重婚,那究竟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指的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有...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二、申请法院调查证据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不允许酒后驾驶,更不用说醉酒驾车,那么如果这种车主是没有驾驶证的,那么他们在没驾驶证的情况下还醉酒驾车能考驾驶证吗?根据有关规定,这种情形虽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是由于醉驾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


·一、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生子是否犯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说到婚内出轨,首先想到的就是重婚罪,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定为重婚罪。但就实际中来说,重婚罪的构成条件简单易懂但认定较为艰难。下面我们一一说明: (1)明知他人有配偶,...


·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一、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


·婚前财产的含义是什么?
      婚前财产的含义是什么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


·刚结婚要离婚彩礼返还吗?
      一、刚结婚要离婚彩礼返还吗?刚结婚不久就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以要求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


·临汾起诉离婚去哪里诉讼?
      临汾起诉离婚去哪里诉讼?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有时限规定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有时限规定 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根据2004年4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