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的离婚后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女的离婚后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女的离婚后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或是财产分割的这些事情,都首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先协商确定,如果是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女方想要从男方手中争取回孩子抚养权的,那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和第三人进行登记结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


·婚姻是自由的
      婚姻是自由的,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那如果说女方在哺乳期间可以离婚吗?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保护妇女及出生婴儿的权益,男方是不能够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时间内或者是女方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期间内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的以及确有必要对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


·小孩抚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小孩抚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⒈ 父...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双方分歧比较大,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有可能会经过多轮诉讼才离成。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 一、关于离婚...


·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有的夫妻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小事不和,但又不愿意马上就离婚,因此就会选择先分居,让彼此冷静一下。不过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此时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达到分居离婚的条件。那到底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目前法院认定的...


·男女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离婚后的诸多问题也成了民事审判中占大部分比重的问题,这其中,尤为关键的就是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费用,也就是二人分担抚养子女的费用。那么,离婚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子女 ...


·乙肝妈妈有抚养权吗?
      乙肝妈妈有抚养权吗? 对于患有乙肝的母亲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的,抚养权只能归父亲,因为乙肝有一定的传染性,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发展,抚养权的判定都是依照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判决的。法律规定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哺乳期内...


·山东无棣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社会抚养费是向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也就是计生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因为要考虑到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和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和当事人的具体收入,各地区是有不同的。山东无棣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无棣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计生政策规定,不...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到司法由相关进行判决处理,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