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证明文书,也是委托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合法依据。其内容结构为标题、首部和正文。
  
  
  标题部分,一般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首部部分,需要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详细情况;
  
  
  正文部分,一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二写明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一般分为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代理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最后,在文章末尾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三、民事诉讼并案审理的界定
  
  
  不是所有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适用并案审理,适用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是有条件的,不是没有限制的,笔者提出的并案审理适用有三个基本条件,或者说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行政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相互牵连,具有关联性;
  
  
  (二)两个不同的诉讼是应当事人的请求提起,不是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
  
  
  (三)两个审判组织合二为一,统一由某个合议庭审理。
  
  
  当然,原则上由相对专业的行政审判庭处理。 所谓相互牵连,具有关联性,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民事诉讼先行提起,在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要以某行政确认或确权行为为依据,甚或该行政行为成为民事审理的障碍而中止民事诉讼,应当事人请求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判的结果影响甚至决定民事裁决内容;
  
  
  (二)先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必须以民事争议的化解或民事分权为裁决依据,依法而中止行政诉讼,应当事人的请求,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裁判内容直接影响着行政案件的裁判结果。
  
  
  行政民事案件处理结果的相互牵连性要求形成共识,共同的认识需要同一审理组织去形成,并鉴于共识,能较快作出行政、民事一致的判决,可以说,并案审理是该案件公正和高效审判的最佳方案和诉讼方法。
  
  
  在民事诉讼案的处理过程中,充足的举证和相关物证、书证出具是有重大意义的。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应当追求实事求是原则向有关部门提供有利的证据。法院审判人员不会人违法犯罪分子恣意妄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当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
      通常罪犯要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您都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在服刑期间可以减刑,那么在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某些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体有了错误的违法想法之后就会产生去抢劫谋取生计的念头,很多罪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得逞可能会在抢劫的时候拿着刀进入别人的家中,那么,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其实已经很严重的抢劫如果再加上持刀和入室的情节就需要在原本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徒刑年限。下面来看看...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网络诈骗行为是在普通的诈骗案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导致即使查到对方IP,也很难侦破案件,为了减轻公安机关的办案难度,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无论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还是公民,都需要遵守此法律规定。 一、网络诈骗法律规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


·邮币卡非法集资判刑多久?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不少老百姓的财产造成了损失。非法集资的形式也很多,其中包括邮币卡交易平台。这些平台通过发售所谓的高价值的邮币卡,吸收广大投资者的资金,进行非法占用。公安机关破案后,会移送检察院处理。那么,邮币卡非法集资判刑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邮币卡...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分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分别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


·有前科再犯能判缓刑吗
      如果是服完刑五年内再犯罪的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能不能再判缓刑还得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决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


·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后可能会判缓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二、...


·引诱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引诱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引诱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是十分严格的,不同罪责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标准就可以进行量刑,有的情节严重的就会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社会团结稳定,确保您认真受到,但是具体哪些情况是判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想知道就到本文了解吧...


·数罪并罚量刑是怎样的 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犯数罪的情况其实也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那些惯犯身上,可能同时存在好几个不同的罪名。这个时候需要先分别对每个罪名量刑处罚,然后在进行数罪并罚。而在我国,数罪并罚也有一定的讲究,那此时数罪并罚量刑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犯...


·成立犯罪预备会判刑多长时间
      成立犯罪预备会判刑多长时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