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协议离婚中债务的处理经常遇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存在的债务就分为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然而,其中仅仅针对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才会需要清偿处理。但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债务的清偿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债务问题作出处理。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


·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婚后债务
      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婚后债务 一、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认定夫妻婚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一、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 1、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怎么办?
      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怎么办?在实务中,债权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同时一个债务人向多人借债的情况也是多有发生的。当债务达到偿还日期的时候,就会出现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以及债务人为躲避债权人下落不明怎么办?的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多个债权人起诉...


·哪些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


·2023年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年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


·小企业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
      小企业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刑法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被强迫写下借条怎么办?
      被强迫写下借条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