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同建筑业简易劳动合同)
  
  
  不管哪个行业,哪个岗位,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要不属于犯法行为。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里面所有的条约,如果有不公平条约可以拒绝签订,在双方签字完成的时候,劳动合同就开始生效。
  
  
  
  


·好意施惠和赠予合同如何区分?
      好意施惠和赠予合同如何区分?从概念上进行比较,两者似乎泾渭分明,但在实务上多将好意施惠关系当成无偿合同来处理。实际上两者权利义务相差甚巨,准确理解和掌握二者区别至关重要。1、判断标准一——效果意思。考查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效果意思。此处的效果意思专指表示上的效果...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如果经确认该合同确实存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侵害您权益的情况,那该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恶意串...


·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
      在日常生活里,您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会遇到很多不懂的地方,甚至不知道怎么入手,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融资租赁居间合同的范本,这样以后您在写融资租赁合同居间时就可以按照范本来写啦。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


·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它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签订生效后,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放弃权利,相当于免除另一方的义务,但不能决定不履行义务。有义务的一方不遵守合同就是违约。发包人可以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一般说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往往都是指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践中,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效力,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那么在处理这类合同时具体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从法律后果上来看二者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


·银行批贷少于合同上业主毁约怎么处理?
      银行批贷少于合同上业主毁约怎么处理?银行批贷少于合同上业主毁约应当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


·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应该如何草拟
      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应该如何草拟 在经济活动中,经常会碰到一方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合作,该入股方取得一定比例的股份。技术入股同其他合作方式一样,需要订立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那么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应该如何草拟?为您解答。 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


·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什么?
      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什么?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