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您的观念之中,自己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当然可以被后代无限继承下去。确实,绝大部分的财产适用于以上的内容。但是在农村当中,有一种特殊的财产那就是宅基地,它的所有权属于集体。那么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我们整理了一下资料,详细阅读下文。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都有使用权,只是不是“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期限性,只要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无故遭到剥夺,这里就要看你们是不是还生活在这村里了。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宅基地处理的相关原则
   原则1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原则2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搜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问题的相关资料。您可以看到的是,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理解为可继承的,只要家庭成员仍然生活在原来的地区,便可以使用下去,如若离开,则失去宅基地。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 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


·对于跨地区非法集资应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顾名思义就是指违反法律而进行筹集资金,直白地说就是属于诈骗。这些非法集资活动有的还可能跨地区,跨国作案。这样子的办案难度也就高了点。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


·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有哪些?
      为了生活,很多夫妻在婚后会遇到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的,那么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由哪些呢?两地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 双方饱受...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


·新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用地的需要已经越来越大,许多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越来越快,所以,在征地方面的需要已经越来越紧急。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政策,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相同。新出台的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这应该是长沙的市民很关心的问题。新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全市经济...


·征地 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几年以来我国的发展十分的迅速,也就会出现很多城乡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占用大面积的土地,在占用土地的时候如果是个人的土地就要给与土地使用者一定的补偿,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那征地 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征地 安置补偿标准1、土...


·身份证过期异地补办需要户口本吗
      身份证过期异地的补办不是必须要户口本的。根据我国《身份证法》的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


·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租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拥有所有土地的国家批准给公民使用特定的土地之后也就是赋予了公民自由处分土地的权利,公民不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还可以将其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来营利,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租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租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第...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现在您对买房子很是积极,有的是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那么在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时,由于您平时可能对国家相关政策不太了解以至于会手足无措,不知道哪些该办理,哪些又不能办理,例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这一问题,下面是对这一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