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我国婚姻无效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我国婚姻无效是什么意思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4)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婚姻无效即字面意思,违反婚姻法中规定的那么婚姻则判定为无效,如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在法律上是不认同该婚姻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还有重婚,近亲结婚的情形,都是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况。
  
  
  


·怎么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法院
      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人,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离婚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其中就包括了服刑人员。因此,要是配偶在服刑,而自己又想离婚的,则首先就要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怎么与服刑人员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按...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多久都拿不到离婚证,因为我们国家有两种离婚的形式,最常见的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话是有一个离婚证件的,但是到法院来进行诉讼离婚是由法院所作出的,最终是否离婚的判决书,而没有相关的文件。法院判决离婚了就证明已经离婚了,就不需要再拿离婚证了。因...


·结婚登记处不能办理精神病离婚吗
      不可以,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离婚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而此时,要是有一方不出庭进行辩论、质证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案件情况无法审理清楚,不能做出最终的判决。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


·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了协商,那之后就需要按照协商好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抚养义务。此时如果是由男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女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要是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


·离婚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意味着就要结束彼此之间的人身关系。这是对家庭影响重大的行为,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作出了一些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因夫妻之间的离婚行为,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离婚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婚姻法》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双方共同拥有也就拥有共同性,还有就是分割的时候平均分割。(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共同所有,指共同共有...


·夫妻一方如果离婚时不诚认财产行吗?
      夫妻一方如果离婚时不诚认财产行吗 如果离婚时不承认财产是不行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一般离婚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计算抚养费
      通常说宝宝的都是指孩子年龄尚小的时候,这最是离不开父母的时候,因此也需要父母能够全心全意的照顾宝宝。但现实中,在子女尚小的时候出现父母离婚的情况也很多,此时注定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那到底离婚宝宝抚养费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宝宝抚养费多少 在离婚案件...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具体区分是属于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因此实践中,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商一致后,需要签订一份相应的协议。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