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扶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孩子抚养涉及到孩子日后的健康发展,有的时候需要委托抚养,委托抚养是有协议书的,那么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甲方(男方):___ 身份证号:___ 住址:___
  
  乙方(女方): ___ 身份证号:___ 住址: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女儿___自__年__月__日由女方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期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该每年的__月__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健康。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__年__月__日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首先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件事情是委托抚养协议书需要注明委托方以及受托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的,其次还需要讲清楚委托抚养的子女抚养费用。最后还有什么不懂的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一、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


·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不希望抚养孩子。实践中前者的情况居多,我们就以的一种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根据我国抚养孩子的立法精神,从如何有利于孩...


·一、离婚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一、离婚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


·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1、有充...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 双方协商同意即可,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才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哪方抚养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协议书性质...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一、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是怎样的,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被判给夫妻中的一方,而在日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可将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到另外一方,那么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吧。 一、抚养权变更需办什么手续 在父母离婚时,有的不仅仅是财产分割的纠纷。有孩子...


·一、一方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一、一方出轨生子算重婚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的认定: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