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其中年龄达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封存,办理提取、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 1000 元以下的,根据武资中发 [2005]15 号文规定,可以不封存直接提取其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二、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三、住房公积金的转移: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其实,在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所面临的不仅是公积金的问题,除了住房公积金以外,其他的社保,类似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这些,都会伴随着劳动关系的终止进入到封存的状态。当然,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就马上先找到新工作的,那直接把社保和公积金转移到新用人单位就行了,原用人单位也是有义务配合社保的转移的。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意外时间。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补偿,那么黄石市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根据黄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工伤后工人会获得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补偿。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职工...


·约定加班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约定加班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


·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难免会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假如与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那么就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知识。 一、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决定提前解散的,将导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实践中,企业在决定提前解散后,一般要进入清算程序,即将本企业的职工债权债务、一般债权债务和应缴税款、罚款等按照法定清算顺序结清后,方可办理工商注销。 企业管理...


·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现拟定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有确定的劳动期限,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银行业业务的发展,像借贷已经不限于抵押贷款,也可以以工资贷款,以自己未来工资的保障和良好的信用为依据,向银行贷款,但工资贷款也是有条件的,也有数额限定。但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银行贷款 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


·一,阜阳工伤赔偿包含哪些内容?
      一,阜阳工伤赔偿包含哪些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变由所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般超12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适延延超12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虽然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也导致了工资水平的不一样的,但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其实具体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具体因素有所差异。那您知道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和劳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难免会不和谐,当企业和劳动人中间,由于保险、薪酬、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和矛盾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那么这个调解周期有多长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30日...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