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圆满解决。
  
  
  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
  
  
  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二、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对于一些国际上知名的商标被我国境内企业抢注的案例,想必大家也是不陌生的,其实是同样的道理,在国外也有很多我国境内知名的商标被抢注的案例。虽然现在国际上也有部分国家联合签署了相关的条款,是注重于对商标权的保护,但是就我国境内而言,并不承认注册国外商标是抢注行为。
  
  
  
  


·补充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要注意什么?
      补充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要注意什么? 有些软件由于刚开始没有什么市场就被开发者忽略了登记著作权的环节,但是等到软件在运营过程中逐渐开始获利之后就会促使开发者想到要去补充登记相关的著作权以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补充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要注意什么? 一、 补充登记的...


·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一、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


·为什么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
       为什么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不仅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严重破坏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更为重要的是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当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同时危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商标对...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自己的产品要想获得《专利法》的保护,那么首先就要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商标异议申请理由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理由有哪些?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初步审核后,符合注册条件的,下面就进入到社会公示阶段,这个期限是三个月。任何人对商标注册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那么,商标异议申请理由有哪些?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
      商标对于公司来说是一块门牌,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口碑,可以极大地影响公司的销售情况。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量,就使用假冒伪劣商标比如使用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元素来迷惑消费者,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商家的商标来谋取利益,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那么商标侵权的移送标准是怎样的呢?1...


·著作权共有是什么
      著作权共有,别名是为著作权共有权,简单来说,就是著作权共同享有,即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对一个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这样说大家可能还是不理解,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对著主权共有作更为深入的介绍。我们需要了解基本概念著作权,了解著作权共有的产生,以及著作权共有的形式及其类型。一、...


·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
      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1、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被侵权一般是不可以起诉的,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应当由法院对于基本的案情进行审理,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做出一定的判决认定为侵权行为或者不认定侵权行为,认定出现行为之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都是可以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条件如下所述: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


·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以前基本上看不到的侵权行为也被越来越多的揭发出来,尤其是商业上的侵权,那可是直接关系到公司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那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呢?商标侵权赔偿到底得赔多少才合适?从交通便利的角度,我们可以说中国很小,走遍祖国大江南北不需要像古代那样话费数...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