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处理?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二、土地使用权续期的程序是怎样的?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三、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分几种?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综上所述,我国商品房是最长产权是70年,这也是国有土地出让年限的最长规定。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虽然70年比较长,但是也面临到期的问题。根据现有政策,房子产权到期后国家不会强制征收,而是允许续签继续使用。具体的收费标准现在还没有相关细则。
  
  


·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如何收费
      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如何收费对于公证费的支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另外,如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公证机构按规定减免公证费。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


·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了解过征地标准的一些相关内容以及规定之后,我们可能还想要了解一下征地的程序,所以我们今天讨论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根据相关的部门规定,征地程序应该按照当地的政府规定具体来实施,详情请看下文。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办法的内容有哪些?1、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由设区的市人民...


·房地产开发商持有所有业主的个人信息,本应该严密保存,但还是会
      房地产开发商持有所有业主的个人信息,本应该严密保存,但还是会遇到泄露的情况发生。这跟我们出门在外免不了要出示身份证,填写个人信息一样,也存在着泄露的可能性。如果是无意泄露,在未造成严重损失之前,加强措施管理就可以了。那么,房产商泄露个信违法吗,泄露多少条有罪?请看下文。 一、房地...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遍布我国各省。既然是高速公路,肯定为您的出行节省了时间和提供了方便。但是,高速公路在修的时候,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在规划和设计的时候,是有计划的。所以,有些时候,是必须向公民征地的。各地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 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


·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
      等到征地工作真正开始了以后很多实际性的问题有可能就会和当初制定的征地方案存在着冲突的,比如工作人员在计算拆迁户的土地的时候,对于农户土地的亩数可能会少计算好几亩,这样下来征地补偿的差别就特别的大了。所以我们下面要介绍的内容就是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一、政府征收土地算错...


·现如今,很多人在租房或者买房的时候都是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的,
      现如今,很多人在租房或者买房的时候都是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的,而此时房地产中介起到一个居间的作用,也要对交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在房地产中介市场上存在一些霸王条款,那究竟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霸王条款: “委托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相...


·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
      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 一、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 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一、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额的计算标准施行的是“同地同价”,“同村同价”,也即不同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导致的。经济发达的地方补偿标准也就相应的高些。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的相关信息...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