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没在现场交警可以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醉驾没在现场交警可以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吗?
  
  驾驶员醉驾交警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不可以使用监控作为定罪证据,就算是有相关人员举报驾驶员醉驾,随后交警进行调查的时候,只要经抽血化验出来的结果并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那举报人的举报就不可被采信。因为,醉驾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血液测量结果,其他的证明效力都是有限的。
  
  酒驾醉驾均以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处罚依据,监控录像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使用。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醉驾的处理程序一般是:
  
  1、警察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初步判定驾驶人是否达到醉驾程度。
  
  2、呼气检测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通过更准确的测量方式出具测量结果。
  
  3、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通过测量结果再进行不同的侦查方式。
  
  4、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醉驾事实被查清后,依法移送起诉。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其实,交警没有在现场的情况下如果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交警部门可以监控录像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是,凭借监控录像绝对不可以轻易的对驾驶员判定醉驾。就算驾驶员当时真的是处于醉酒驾驶的状态,可工作人员化验的结果不是醉驾,就等于没有最直接的证据。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呢?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呢?如果借款人无法进行还款时,贷款银行或平台债权转让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或平台只能讲车辆进行抵押拍卖,将所得的款项偿还贷款。抵押车拍卖的合法正规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抵押车的购买是无法申请过后的,不过抵押车辆的保险以及年审等问题都是能够正...


·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我们在学习驾驶知识的时候经常强调的内容,但是在生活当中很多人并没有做到文明驾驶,相反还是有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去违反交通规则,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吧。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


·车祸腿被撞伤赔偿多少钱?
      车祸腿被撞伤赔偿多少钱?大腿被撞断了,应该及时到医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拿病历资料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赔偿金额。赔偿大概在三到五万不等,看伤残情况。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


·一、出交通事故肋骨折了两根算什么伤残等级?
      一、出交通事故肋骨折了两根算什么伤残等级?肋骨骨折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构成伤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如下情况的肋骨骨折可以构成相应的伤残等级:1、八级伤残标准:12根肋骨以上骨折。2、九级伤残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3、十级伤残标准:4肋以上骨折;或2...


·交通亊多处伤等级的计算法则是什么?
      交通亊多处伤等级的计算法则是什么?计算规定如下: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Ct为伤残赔偿总额;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


·交通事故两年未处理,会怎么样呢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
      交通事故两年未处理,会怎么样呢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法律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


·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
      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 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 (一)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有些...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负责的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负责的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购买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车主肯定是要先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后,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才能在责任范围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的基础费...


·后车追尾前车责任怎么分
      后车追尾前车责任怎么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