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抢注商标是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的。(一)商标抢注行为是违法行为1.商标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的原则。商标抢注人明知是他人的商业标识而以自己的名义抢先申请注册,希图将他人的商业标识据为己有,践踏了最起码的商业道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性质不言而喻。2.商标抢注行为直接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商标法》9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13条禁止抢注未注册驰名商标、注册驰名商标;第15条禁止代表人、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被代理人的商标,禁止其他明知是他人商标而抢注的行为;第16条禁止抢注地理标志;第32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6条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商标抢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上述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商标抢注行为不但违反商标注册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直接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应无任何异议。(二)商标抢注行为给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造成损害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这种合法权益的本质是该商业标识所负载的商誉和市场竞争力。这是商标法禁止他人抢注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主要理由。商标抢注行为侵害了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给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造成损害,该损害包括被抢注人,即在先使用人在未注册商业标识上已经建立的商誉的减损、市场机会的丧失和为了拿回自己的商标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被抢注人有权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民法典》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明确将“合法权益”纳入民法的保护范围。《民法典》2条则进一步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是“合法权益”的一种类型。按照我国通说,“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正当利益,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法益)。因此,在我国,未穿上权利外衣的合法的民事利益是侵权法的保护对象,也就是说,不仅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利益的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识虽然未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权,不能享受商标法的积极保护,但是,如前所述,商标法明文规定禁止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即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属于受商标法消极保护的“民事利益”,当然也属于受民法典和民法典保护的“合法权益”。因此,对该合法权益的侵害满足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损害”的要件。也就是说,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业标识不但受商标法的消极保护,可以禁止他人抢先注册,而且可以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追究抢注人的侵权责任。(三)损害和抢注行为有因果关系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因标识被抢注所受到的损害,即其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商誉的减损、市场机会的丧失和为了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商业标识所付出的代价,都是由于抢注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言而喻的。(四)抢注人具有故意故意是商标抢注行为的必备条件,非故意不构成抢注。按照民法典的理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损害赔偿责任以侵权行为人有过错为必要条件。如前所述,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几种抢注行为,都是故意行为。所以,只要能够认定构成商标抢注行为,就具备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以故意作为抢注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是由抢注的对象——未注册商业标识的法律性质决定的。未注册商业标识虽然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但毕竟不享有商标权。在民法上,未穿上权利外衣的民事利益(法益)和权利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保护的强度不同。保护强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责任要件和举证责任的不同。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即构成侵权,不管使用人是否有过失。过失仅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而不是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条件。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则以抢注人的故意为必要条件,法律禁止的只是恶意抢注。所谓恶意,即明知是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而抢先注册,也就是故意。这是因为,注册商标是经过公示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其保护范围明确,经营者应当注意并尊重他人的注册商标,避免侵权。未注册商标未经公示,受保护的范围亦不清楚,他人无法从具有公信力的公开渠道了解其使用状况和归属,因此法律只能禁止他人的故意抢注行为。举证责任方面,除要求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外,注册人只需要证明自己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即可,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则必须证明其商标是在先使用的商标以及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并且要证明抢注人具有恶意。除此以外,侵权法对未注册商业标识与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实质性区别。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经论证了依据我国《商标法》《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被抢注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返还被抢注的商业标识和赔偿损失。抢注商标是可以被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来定义的。抢注商标是一种恶意的侵权行为,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讲是一种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侵权,那么对于抢注商标者,商标合法持有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抢注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版权著作权涉及到多少属于侵权?
      版权著作权涉及到多少属于侵权? ?一、版权著作权涉及到多少属于侵权 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的含义是什么?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的含义是什么?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的含义是在网络状况之下,对于著作权进行一个合理的保护。我们国家用户著作权侵权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供应商和广大用户,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者对于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作品具有合法享有权的权力,就如同网络技术一样,是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


·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国际技术交易过程中会涉及技术的专利权,商标劝,商业秘密等问题,这些就是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保护的问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界定主要看它有没有跨国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性,首先,...


·商标抢注法条都?
      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 一、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


·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方面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转让商标时间: 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一、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的五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


·在我国关于抢注商标怎么起诉
      在我国关于抢注商标怎么起诉在我国关于抢注商标可以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如果还没有被公告,一定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在其被公告时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并在同时着重开始准备证据材料。至于准备哪些方面的证据,将在后文予以介绍。二、诉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优势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