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法条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
  
  一、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关于此条二款的适用条件,《商标法释义》中是这么解释的:
  
  (1)申请人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
  
  至于上述适用条件(2)中提及的“其他关系”,在2017年《商标授权确权规定》中有着更进一步的明确解释:“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其他关系’:
  
  (一)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
  
  (二)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之间具有劳动关系;
  
  (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营业地址邻近;
  
  (四)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就达成代理、代表关系进行过磋商,但未形成代理、代表关系;
  
  (五)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就达成合同、业务往来关系进行过磋商,但未达成合同、业务往来关系。 ”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 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异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提出,一个是在拿到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出宣告无效。宣告无效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的限制。
  
  综上,“其他不正当手段”中的“其他”是对“商标法”第13,15和32条规定的特定公民权利损害的补充,扰乱了商标注册,损害了公众利益。 通过不正当地占用公共资源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获得利益的行为; 保护特定主体的在先商标权或其他在先权利,商标法第44条“其他”非法损害手段之一是公共利益,并非大多数主体所特有。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文字作品,是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他包括小说(长、中、短篇)、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达方式,无论作者采用...


·一般那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般那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这种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


·其他企业对商标拆分算不算侵权
      其他企业对商标拆分算不算侵权?对商标拆分也有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


·什么行为会构成商标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商标侵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


·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那些
      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那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您知道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著作权也...


·专利诉讼的种类包括哪些
      专利诉讼的种类包括哪些因为案由不同,专利纠纷诉讼的种类也是多样的。但是不同类型的诉讼,需要提交不同的证据,程序也不完全相同。而在了解这些之前,我们必须先知道专利实施的种类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专利权属诉讼 专利权属诉讼是指涉及一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最终归属于...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


·商标无效宣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


·专利购买合同备案怎么做?
      专利是人们花费时间和金钱研究出来的成果,因此专利是只会的结晶,同时也具有使用价值。专利不可以随意送人,需要进行转让协议的签订。转让专利相当于对方将专利的使用权进行购买。专利装让需要进行备案,才能保证自己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购买合同备案怎么做? 一、专利转让合同怎么备案 1、专利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