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二、买房的注意事项——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许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观经济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这些政策还将会继续加大力度。应该说利率还有一定的下浮空间,而税费的减免甚至补贴还有巨大的空间。最关键的房价估计还有5%-10%的下降空间。
  
  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显效需要6个月的周期,“双降”是始于去年9月中旬,所以到今年3-4月份效果才会明显。
  
  三、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考虑二手次新房
  
  二手房,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相比期房来要安全许多。在国家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从5年降至2年以后,这些次新房的优势明显体现出来。最近和裕兴等大的二手房中介公司老总聊过,他们透露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对市场的影响相当明显。这样的次新房既可以避免期房烂尾的危险,又有新房的品质,受捧是自然的。
  
  四、买房的注意事项——可以通过售楼部以外的其他渠道购买新房
  
  由于销售不利,开发商都在绞尽脑汁寻找各种销售渠道。
  
  除了二手房中介外,有的开发商还会通过媒体、银行、大企业等进行一些团购活动。这些渠道一般都可以比售楼部优惠许多,这也是目前这个尴尬情况下开发商“暗降”的主要方式。
  
  五、买房的注意事项——对于所谓内部价、关系价,提高警惕
  
  目前确实有许多团购价和内部价存在,但许多不法分子也在趁此机会招摇撞骗。所以大家在希望通过这些渠道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还有就是注意价格,价格不可能低的太离谱,当心骗局。
  
  六、买房的注意事项——买二手房要敢于“砍价”
  
  既然推荐大家买二手房,那就告诉大家一些买二手房的技巧。看上一个区域后,先对这个区域的基本房价有个了解。
  
  在一家中介看上一套房子后,千万不要又找另外的中介看同一套房子。这样会使房东以为有很多人要买他的房子,这样讲不下价。
  
  看到中意的房子后,要敢于砍价,为了获得溢价收益,中介往往会把价格报的比较高,最好摆出一种有好几套房子可选择的态度,这样容易促使房东降价。
  
  七、买房的注意事项——投资性购房关注市中心区域的小户型
  
  小户型总价低,好出手。而且市场供应比较少,供求关系上占优势。但一定要注意地段。一般中心区域,及医院、学校、车站等流动人口多的区域的小户型会比较受捧。这些小户型可租可售,而且租金收益一般较高,投资价值比较大。
  
  八、买房的注意事项——注意区域性的投资价值机会
  
  虽然是弱市,但仍然有一些楼盘热销。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区域性的投资价值优势。
  
  比如道路建设、片区规划、大工程建设、教育医疗配套建设等都是区域性的投资机会。此类楼盘往往可以逆市而上。
  
  九、买房的注意事项——不看单价,看总价
  
  现在许多楼盘在销售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什么“赠送、按套内算”等宣传字眼都会让购房者犯迷糊。购房者不要被这些宣传手段所迷惑,明白自己的需求和预算,看房子的总价。那些单价的高低很多都只是算法而已。
  
  十、买房的注意事项——量力而行,不要透支
  
  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所以,大家一定要防范风险,不要透支购房。一旦发生意外,房子是很难出手的。要不然就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得不偿失。还是多预留些资金比较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买房不谨慎,可能陷入合同纠纷甚至导致诉讼。而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防止在买房过程中遭受利益损害。
  
  


·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对于农村人口私人占有地的征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也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而各省的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有些什么补偿类型和方式呢?下面就跟本站网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江苏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


·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是一个广大老百姓关注的话题,拆迁涉及到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变动,有的涉及到住所、工作场所、生产厂房等等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当然会产生相应的损失,需要国家或政府作出一定的补偿。关于征地的补偿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也是有法律支持的。具体的某个省市也因当地的经...


·一般在买房子的时候
      一般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最终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之后,购房者才能实际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此时就需要卖方配合着进行房产过户,其中就会要求买卖双方就房子交易交纳相应的费用。那到底买房子要交哪些费用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契税就是...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首次购买房屋每个人都存有很多疑虑的,尤其是在成功购房并签订协议之后就怕开发商突然说要和购房的我们签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得更加的关注对于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不是任何一条开发商提出的协议都是我们在购房的过程中必须签署的。 甲方(出卖方): 乙...


·买房子首付款收据丢了怎么办?
      买房子首付款收据丢了怎么办?...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


·一、个人贷款买房什么条件?
      一、个人贷款买房什么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


·购房合同造假学校能查到吗
      可以。政府对购房合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所以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提供身份证和合同编号就可以查询得到合同有没有备案,有办案的就是真的,反之为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


·很多人忙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
      很多人忙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有了房子日子才算踏实。人们到售楼处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下面就要支付首付款,缴纳相关税费了。新房涉及到的税比较少,那么,新买房子要交几年税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新买房子要交几年税? 1、契税:90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