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你是否想过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充分利用房屋的价值呢?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同时也要注意,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可以出租,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实践中,有市场需求因此才会出现房屋租赁的现象。而当事人要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出租前,最好了解清楚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当然,进行房屋出租的,还有一定的手续需要办理,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2、一...


·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
      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 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2、小心房屋折旧率。人们普遍重视房屋的位置、实用性和价格,但是价格中一项很重要的因素却被市场所忽略...


·婚前房产怎么认定,婚前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之后,认定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就变的非常重要了,一般情况下,夫妻结婚后买的房产就认定为婚后财产,那你知道婚前房产又是如何认定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婚前房产怎么认定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有,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等文件,拆迁实物补偿,返迁房屋面积包含公摊。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因为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会搞模拟拆迁,也就是开发商与原居民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标准可能不会完全一样,这样,...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


·房贷合同变更要求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关于房屋贷款合同的问题,例如房屋贷款合同的变更有什么要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买房等等,下面小编将围绕这个问题做详细的解答。1、要想进行房屋贷款合同的变更,首先就需要满足双方当事人都知情,并且协商同意了的,例如买家要求变更合同,则需要通过卖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


·房子的产权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目前房产的价值是非常高的,
      房子的产权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目前房产的价值是非常高的,除了房子的增值空间以外,有些人将自己空闲的房产对外进行出租,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由于我国目前的租房群体是非常庞大的,所以为了尽量的避免房东和租客之间产生租房纠纷,我们以上犹为例,帮助您介绍一下上犹房屋出租需要注意什么?...


·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立遗嘱怎么立?
      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立遗嘱怎么立?房产是夫妻双方的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订立遗嘱,因为一方是不可以处分另一方的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1、从本质上讲,反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