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石方运输。在挖掘的时候不是随意乱挖的,一般会有图纸。根据工程确定挖掘的多少与形状,然后依照图纸进行挖掘。那么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有哪些,又该如何计算呢?
  
  一、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地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外墙地槽长度按设计图示外墙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工程量合并于总土方工程量中。
  
  (3)人工挖冻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4)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原土打夯、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
  
  (6)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双面支挡土板者计算双面面积,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土方工程量。
  
  
  (7)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凝土沟盖板者,如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的底面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8)排水沟挖土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体积计算,并入挖土工程量内。
  
  
  (9)管沟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二、如何计算土方工程量
  
  (一)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二)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三)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频繁,也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常见的。以上是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种类和如何计算我们所整理的资料,但是土方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复杂的,因为土方工程量是很多工程量的集合,所以我们建议您最好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公司辞退员工2023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事故装病的误工费用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的,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


·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该员工能胜任工作,即可在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那么,作为刚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因为某种原因中断了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虽然劳动合同中会对双方之间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但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深圳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已经工作多年的劳动者应该知道当自己由于工作的原因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凭借着鉴定结果才能更好的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事宜,那么在深圳工作的小伙伴就不太了解具体的鉴定地方在哪,所以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深圳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这个问题。 一、深圳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在深圳市市政服务中...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相比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实际上,当事人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建筑工程,相信普通公民在建筑工程面世以后,最关注的就是其美观度和使用性。但是作为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们外来人员看来,谈到建筑工程质量是比较简单的好像,其实要想把控好建筑工程质量,相关人员付出的心血是非常多的。下面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