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承包的风险具体?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承包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工程承包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
  
  对于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业主, 应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在建过程,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②变更价款风险
  
  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 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③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妥善保存工程资料,包括如下方面:
  
  (1)施工图纸;
  
  (2)关于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资料;
  
  (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往来手续。
  
  工程资料应经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
  
  ④频繁变动的风险
  
  发包方主要负责人变动对承包人影响非常之大,不言而喻,所有前期积累的关系成了泡影,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变更通知,且项目经理须及时向发包方索要加盖公章的《人员变动通知书》。
  
  ⑤拖延不结算风险
  
  若在约定时间发包方未结算,则应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书,由发包人代表签收,若28天内不予答复则发包人构成违约。
  
  在合同中只约定竣工时间,不约定交付时间。双方达成一致后,若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款项,则承包人无交付义务。
  
  ⑥质量风险
  
  建立完整的分部分项工程与隐蔽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验收记录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
  
  后期补充的确认材料须在14天内确认完毕并妥善保存。
  
  ⑦分包转包风险
  
  分包情况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可将全部工程转包,且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可将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承包资格、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书等。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须明确拨款方式、配合费收取比例基准与时间以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⑧事故处理风险
  
  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当必须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标志。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应尽量采取措施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⑨索赔风险
  
  若发包方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意更改、图纸提供不及时、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供料不及时等情况, 承包方可合理进行索赔。
  
  工程承包的风险,是工程建设中必然存在的问题,因为涉及的利益方较多就会导致工程的复杂性,如果资金链断裂,不仅工程建设无法开展,还会存在欠薪的问题,有关的劳动部门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另一方面就是工期会受影响,进而会进行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
      一,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解除合同,没缴纳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至15年。剩余年限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由个人缴纳。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一、概述 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协议免除,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破坏了国家...


·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一、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1、因...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制定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都包含了什么?
      制定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都包含了什么? 制定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为了从大局出发,更是为了安全出发,需要所以人员全面地提升工程施工质量,最终为了提高整体工程的施工水平,那么需要制定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都包含什么下面就请跟随我们详细的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劳动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的
      劳动补偿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一般在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此时劳动者获得的劳动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税?如果要缴纳的话,那劳动补偿金个税又是怎么算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补偿金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劳动分红又称“利润分红”或“利润分享”,是指企业每年年终时,首先按比例提取一部分企业总利润构成“分红基金”,然后根据雇员的业绩状况确定分配数额,最后以红利形式发放的劳动收入。因此,“劳动分红”不属于“股权分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不同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不同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


·故意降低工资辞退员工合法吗?
      故意降低工资辞退员工合法吗? 一、故意降低工资辞退员工合法吗? 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