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二、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七)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八)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九)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十)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近些年来离婚的案例数不胜数,造成夫妻双方最终离婚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若是由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才导致的离婚,需要婚姻不真诚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否则即是夫妻双方平分财产,而类似嫖娼等这不算入出轨的范畴。
  
  
  


·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一、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可以提出申诉,并重新要求处理,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不就从法律上确认已经离婚,应当持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协议进行审查,对其中法律规定必备的内容或者违法的内容要求进行修改,合法的进...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双方有约定行为的时候,都会签署合同。对于出租方和租赁方来说,租房一定会签订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是另外一种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该如何解决?有以下处理方法。 租赁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 (1)双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


·一、婚内另外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内另外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内另外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起诉离婚流产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理由有很多,但对于女方流产漠不关心的也会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一项理由,那么起诉离婚流产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


·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会如何判决?
      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不愿意到法庭现场的情况是极为普遍的。一般情况而言,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 但这个对于最后的判决是否有影响呢? 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需要最后能够离婚成功。而此时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看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那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