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一)患方提交材料:
  
  1、患者身份证;
  
  2、 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 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方答辩;
  
  4、 医方代理委托书;
  
  5、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9、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鉴定要求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鉴定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出了事故,一般是必须要进行鉴定的,只要明确的诊断出来是医院的错,那么就医院这方面才给出相应的赔偿,所以,在鉴定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该有的材料,这样鉴定中心才会受理,而鉴定出来的结果才会真实有效。
  
  
  
  


·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
      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为了预防和处理好医疗纠纷,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实践,摸索出了一套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和措施。在医疗纠纷的防范上狠抓医护质量管理,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就医环境等,从根本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我们因事制宜,采取依法处理...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进行投诉,等待医院接待,提供信息,展示病历、尸检报告等。必须要证明实际存在医疗关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受损害的程度证明。患者方面的流程相对简单,医院作为责任方时如何解决?由于患者受教育程度不同,无法对其进行要求,但院方可...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特点? 一、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一、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作为医...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如今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并没有减少。在医疗纠纷诉讼问题上,很多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并不是非常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医疗纠纷诉讼到底有没有时间的限制?那么具体的时间限制到底是多久呢?有时间限制。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在起...


·为什么要确定一个全国控制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
      首先是考虑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国家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保证所有参保人群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层次上能够实现基本的公平,这也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全国范围劳动力流动的需要。而要保持大致公平,筹资水平是关键。但照顾到我国各地医疗消费水平和不同人群现有的医疗待遇差距,在改革的起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


·医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规定 (一)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


·患者导致医患的情形
      患者导致医患的情形一、患者导致医患的情形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很多,有一种就是患者导致的医患关系,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存在问题,而产生的争议。 二、医患纠纷产生原因 某协会曾搞了一个数千人的调查,从患者、医生、法律、媒体等方面,总结出医患纠纷产生的六大原因。 1、...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等级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等级是不同的,其中只分为了四级,但是每一级里面却又有分类,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被鉴定为三...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