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犯罪嫌疑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院批捕的规定:1、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2、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3、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三、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当任何的公民做出了 违法行为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同时也会社会治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公安机关也一定会对其作出制裁和处罚,公安机关当已经掌握了犯罪事实偶,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同时这一举措也是为了预防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考试作弊怎么判?涉嫌违法行为或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判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股东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会承担。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若造成了严重后果,则会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情形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情形 一、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情形 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犯罪中止刑罚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刑罚的处罚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


·侵犯通信自由罪定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通信自由罪定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满足判缓刑的条件,也是可以判缓刑的。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立案标准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隐匿、毁弃或者...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如下:1、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经过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限定,在审判经过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诉讼到人民法院后...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当今世界,非法集资诈骗罪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经受不住诱惑陷入这种骗局,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损害到国家和公民的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什么情况下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呢?所谓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就是犯罪人员必须要与此罪的要件相符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


·验伤报告出来多久抓人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的
      实践中,故意伤害行为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确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程度,之后才能做出下一步的处理。那一般验伤报告出来多久抓人呢?通常验伤报告中证明构成轻伤、重伤的,此时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会说对行为人进行逮捕,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验伤报...


·遗弃罪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遗弃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时有发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造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按照规定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如果遗弃罪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遗弃罪里面十分恶劣的情况,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至于如何制裁遗弃罪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 ...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么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