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候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时候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二、离婚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大事,会牵扯到很多事情的处理,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双方应该本着一定的原则处置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部分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也要照顾到抚养孩子的一方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双方谈好条件后可以订立协议。
  
  
  


·重婚后续婚姻如何解除?
      重婚后续婚姻如何解除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犯重婚罪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当宣告予以解除。在程序上,应先处理重婚问题,然后应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再处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侵害等方面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一、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否还需要分割?
      一、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否还需要分割?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无财产分割的意思是:夫妻在进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步骤时由于无共同财产、者无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而不需要进行...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实践中,夫妻两个人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此时对于亲生的子女来讲,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终结而导致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也就还需要父母继续抚养。那通常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怎...


·可以申请撤销离婚或申请复婚吗?
      可以申请撤销离婚或申请复婚吗?可以申请复婚,《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的。办理复婚登记的程...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材料。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也是有这样的要求。而实践中,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不同。那究竟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如果是法院判决,是生效了的。如果财产已经到了儿子手中,就不可能收回。如果还没有,那还得看母亲是否同意收回。因为那显然是离婚的条件之一,父亲是没有权利自作主张的。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过错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到财产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如今社会,离婚是非常常见的,而大多数离婚者几乎都是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达协议就可以协议离婚,那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话,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起诉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


·子女抚养费到多少年便可停止
      夫妻离婚后,如果没有孩子那便容易,但一旦有孩子,离婚时就避免不了要讨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到底是双仿付还是一方付,抚养对象确定好后,还要思考抚养后,子女抚养费到多少年便可停止交付抚养费?一次付清还是按年付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抚养费定义 不直...


·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很多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离婚诉讼也是如此,那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换句话讲,就是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