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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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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盖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即可。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依《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证券效力。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二、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仓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主要的条款,我们可以概括如下: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有些时候进购的大宗货物,可能需要有专门的地方进行堆放。尤其是那种从外地运货来卖的,若货物到的时间与约定交货的时间早,这个时候对方是可以拒绝提前交付货物的,必然也就需要对货物进行存放。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相应的仓储合同,通过这样的协议才能更好的保护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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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面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门面合同毁约处理方式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第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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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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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金机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街边有一些五金店的店面,这里面卖的就是一些五金产品,比如说像螺丝等等这些五金,对于五金电器的购销合同也是属于一种合同,并且在进行五金货物买卖的时候,是必须要签订购销合同的,这样能有效的防止以后发生一些交易纠纷。下面就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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