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合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合法?
  
  民间借款也是一种借款方式,借款利率的多少是衡量是否合法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民间借款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借款利率。那么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是合法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二、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是合法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1、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6.10
  
  六个月至一年(含) 6.56?
  
  2、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6.65
  
  三至五年(含) 6.90
  
  五年以上 7.05 
  
  三、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司法解释明确,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民间借贷利息只要不超过银行的四倍就受法律保护,如果嫌利息高了,也可以与对方谈判要求降利息。
  
  最高法院研究了1990年以来10多年央行颁布的利率。研究发现,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几,最高的是百分之十二点几,中间较多的是5%至8%,最后我们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4倍的含义,从而得出24%的这样一个数字。  
  
  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民事司法审判,法院都要给予法律保护。规定36%以上无效的含义是,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又想要回来,法院将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民间借款相对于银行来说,可能过程没有那么繁琐,但一般情况下利率相对较高。但是,民间借款也不可能完全随个人意愿而定,国家对于民间借款利率有一定的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法律对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如果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借款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以上,就是我们对于民间借款利率标准的详细解答。


·开民间借贷公司合法吗
      民间借贷,在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那么该民间借贷就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


·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税吗?
      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税吗?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大型项目的不断展开,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土地具有独占性,存在共享性的可能比较小,自然就需要拆迁。国家给予被拆迁的企业以补偿款的形式作出补偿。那么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税吗?一、企...


·可以用借条复印件当证据吗
      可以用借条复印件当证据吗 一、可以用借条复印件当证据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


·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
      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 一、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 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将全力转让,出版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质外,又是标准合同。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出版合同不在法律规定限制债权转让范围,经过双方协商,是可以转让的。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以下...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存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人们通常会事先约定利息,有的时候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人们也会约定违约金。那么如果借款人违约了,在欠款到期时未能及时清偿欠款,此时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存呢?此外,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一、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网上借贷不还的后果有什么
      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如果不还贷款,平台就要收你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是相当高的,有的贷款平台甚至还要收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载一起,就更加重你的负担。二:信用受损。有的网贷平台是和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如果你逾期不还款,就会有征信不良记录,以后想申请信用卡或者是贷款就很难了。就算有的网...


·零星贩毒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零星贩毒罚款的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2、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


·已办理离婚男方的债务女方是否有偿还义务
      已办理离婚男方的债务女方是否有偿还义务?女方有偿还义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