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一些夫妻在离婚之后,对孩子不管不问,甚至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导致孩子无法正常的学习或者生活。那么在我国关于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问题,根据婚姻法我们可以简单得知其解决办法。总而言之,维护自身权利,利用法律手段是非常总要的。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


·在哪些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在哪些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需要对方的同意;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4] 附随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


·法定婚姻和事实婚姻同时存在算重婚吗?
      法定婚姻和事实婚姻同时存在算重婚吗?法定婚姻和事实婚姻同时存在的话是属于重婚的。因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一、配偶与第三者生了小孩能不能告重婚罪?
      一、配偶与第三者生了小孩能不能告重婚罪? 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但可以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共同财产。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对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所需要负担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最初,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


·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
      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有关的规定中包含了探视权的相关规则,在这里我们就一起来讲一下在婚姻中关于探视工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应该注意时间是否有效以及正确。详细的其他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文章。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


·一、抚养遗赠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会更强?
      一、抚养遗赠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会更强?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更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