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某些技术型企业为了防止员工离职之后泄露公司的商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某些技术型企业为了防止员工离职之后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是技术,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这合同规定员工在离职之后一定期限里面,是不能够入职同样类型的公司的,而员工这段时间里的生活费用,也将由公司承担。当然了,也会有一些离职员工不满或者是不在意这竞业限制合同,一离职就加入另一家同类型的公司,那么他就将面临违约金赔偿。(一)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①有关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当然了,这并不代表员工离职损害了原公司的利益,就不需要赔偿。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应该要保证公平合理的原则,企业对离职违约员工索要的违约金不要太离谱。③因为国家相关的法律对劳动者的有倾向性的保护原则,企业对劳动者提起的违约金惩罚,是不被法律所接受的,应该改为违约金索赔。④在实际生活中,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其参照的标准之一,就是违约人的违约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的程度,违约金应该与损失是相匹配的,不能够高于损失,低于损失的话,企业也不会同意。⑤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另外一个参照标准,就是实际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赔偿金的多少,违约金不应该高出赔偿金太多。⑥就算竞业限制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只要是因为离职员工泄密行为造成企业损失的,一样可以索要赔偿,只是多了一些步骤,需要企业拿出相关的证据来。(二)竞业限制合同的注意事项①该合同应该要有明确的限制范围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并不是限制员工离职之后的一切,主要只限制两点,一是员工不得在限制期限内到同类型的企业就职上班,再一个就是限制的期限不能够太久,一般不允许超过两年。②员工没有义务无偿替企业承担风险,根据有义务就有权利,有权利就有义务的相对性,企业也应该对员工在限制期限内的经济损失做出赔偿,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依照相关的法律,赔偿金额一般是此员工正常收入的一半左右。③竞业限制合同并不是企业用来控制员工的手段,对于竞业限制合同的签订,并不是所有员工都一定要签订的,只有那些可能接触公司核心机密的高职位或者是高技术岗位的员工,才有义务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普通员工不用签订,而且企业不得胁迫。④对于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数目,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上限,但是违约金要合情合理,要保证起码的公平,总不能竞业限制合同赔偿每个月只有两三千,而违约金却要三十万,这显然是不行的。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


·工厂劳务外包劳动关系的好处是什么
      其实很多大型工厂的劳动关系都是按照劳务关系外包的这样一种形式来处理的,关于劳务关系外包,您也可以理解成派遣式的劳动关系。工厂劳务关系外包的劳动关系也是属于正常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模式。工厂之所以这样做,肯定是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的。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厂劳务外包劳动关系的好...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还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还工资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现如今,各种关于建筑工程的有许多。而这些工程有一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即质量问题。其实,无论是什么,质量都是最重要的。因为质量关乎安全、健康等问题。那么,对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来说,毋庸置疑的是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很重要。因此,我国制定了建筑电气...


·深圳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在我国全国各省都是一样的。因为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等级详细的进行了划分,如果有一些员工的受伤程度比较严重的话,自然领取到的赔偿金额也是比较多的。当然不管怎样,您在工作的时候还是要以安全为第一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平等,并且符合我国的法规的。在这里主要运用到的法规就是我国制定的劳动合同法,该法也是主要针对劳动者,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利益而制定的一项法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是什么...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受伤的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问题。要想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就得先进行一个工伤鉴定,按照目前规定,工伤鉴定的标准分为十级。那么2017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什么?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吧。 一、十级工...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一、劳动争议案件案例 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6月24日,杨某以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食品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辞职、跳槽,这是许多工作者都发生过得是,为的是更好的发展或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辞退则不同,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而在用人单位手中,当被辞退时除了有不满,还应该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辞退福利的获取。那么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