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1、有争议应当迅速报警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2、可请求交警快速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警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于这类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3、抢救费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4、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相关的机动车的驾驶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相关的交通当事人应积极的报案。对现场进行维护,通知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和医院急救车,对这类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进行急救。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交通案件情况进行审理。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明确伤残情况。我国伤残鉴定等级分为十级,其中十级伤残属于最轻的。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因为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改善,买得起车辆的家庭越来越多,上路的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遇到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是怎样的,为你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


·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二)...


·两车相撞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两车相撞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两车相撞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主要如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主要如下: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


·一、青岛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2019年是怎样的?
      一、青岛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2019年是怎样的?青岛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主要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


·二手车交易合同怎么写 一、二手车交易合同怎么写?
      二手车交易合同怎么写 一、二手车交易合同怎么写? 二手车交易合同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房屋析产怎么交易?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时候您最为关注的就是房屋的分割问题,您都知道的是,离婚房屋的归属确定之后,都是需要办理析产登记的。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因为是第一次办理相关的事项,并不知道办理手续等,比如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房屋析产怎么交易?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随着有车一族人数的壮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在年年攀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也是不少,那么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汽车不管是超载还是超速,在我国这些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的话,就需要按照道交法对驾驶者作出相应的处罚。但是很显然,针对不同的违章行为,实际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这其中汽车超载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汽车超载如何处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