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尊敬的审判员: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本案原告起诉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即使借款事实存在且至今尚未归还,也系胡某某个人债务,与被告2无涉,理由如下:虽然该债务发生在胡某某和被告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被告2从来不知道有该笔债务,也从未在借条上签过名,没有与胡某某有共同的借款合意,胡某某该笔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从本案情况来看,原告方无法举证证明胡某某的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事实上在2011年借款期间,被告2家庭确实也不需要如此巨额的借款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儿子才6岁,不存在需要留学等情况,家庭成员也没有生过重大疾病,故该笔债务应当认定为胡某某个人债务。综上,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2的诉请。二、概念和作用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办理完婚姻登记手续后,夫妻间的收入也都属于共同收入,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了一些债务后,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在婚姻中出现了夫妻问题后,也是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共同债务也是需要双方来偿还。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有那种方式 一、什么是债务置换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


·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年满16周岁的学生写的借条一般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一、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拾得遗失物债权请求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
      拾得遗失物债权请求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拾金不昧是传统的美德,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遗失物品后很难找回,就算是被他人拾得也很可能拒绝归还。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考虑通过法律的手段对遗失物进行索要,这时候这时候物主分别拥有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和拾得遗失物债权请求权两项权利可供选择,那么,拾得...


·犯罪嫌疑人的行贿款被退回如何认定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贿款被退回如何认定?行贿款被退回也构成行贿。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很明确,事后退赃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会减轻处罚。受贿如果已经既遂,退赃只是量刑情节了,不影响定罪了。受贿既遂,行贿也就当然成立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就属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有哪些,而犯罪主观方面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债务有什么内容
      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有什么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


·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包括连带之债的。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不去,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言辞,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想要知道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债权的...


·处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要什么证据
      处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要什么证据银行借贷合同发生纠纷,借款人一方拒绝还款,应该如此举证以解决银行借款合同纠纷: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