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缓刑适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二、撤销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撤销缓刑的规定,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撤销缓刑的条件:一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二是发现漏罪,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前还有未被判决的依法应当追究的犯罪行为;三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宣告了缓刑的,往往会确定一个考验期,而只有成功的经受住了考验之后,那么才不需要执行原判刑罚,从这点上来看日后即使再犯罪的,也不会被认定为累犯。但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话,就需要先对新犯之罪作出判刑,然后再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另外,考虑到此时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是比较大的,数罪并罚之后其实基本就没什么机会可以再适用缓刑了。
  
  
  


·涉嫌拐骗儿童罪应该如何处罚
      涉嫌拐骗儿童罪应该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


·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
      企业在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中,经常会用到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金融票证。这些票据非常重要,企业可以用来支付货款,进行结算。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在疏忽的情况下,可能收到伪造的汇票,这对于企业是一种损失。其背后隐藏的是经济犯罪,那么,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


·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刑标准多少年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当今世界,非法集资诈骗罪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经受不住诱惑陷入这种骗局,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损害到国家和公民的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什么情况下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呢?所谓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


·刑事诉讼庭审基本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庭审基本流程是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


·缓刑人员被行政处罚会收监吗
      缓刑人员被行政处罚会收监吗?缓刑人员被行政处罚严重的会被收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