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严重交通事故会导致受害人死亡。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南京市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呢?
   一、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计算标准: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二、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由此可见,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几个方面。其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南京市居民人均收入来制定的,这样制定的依据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家庭的基本生活,使其不会因此陷入绝境。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当事人驾驶的肇事车辆是...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合肥违章停车处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在违章停车之后都会被贴罚单,所以为了方便交罚款的时间最好是带上处罚单到交管大厅来办理。除了罚单还要戴上一个驾驶证,这个驾驶证不管是用谁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去的,只有本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才能够办理。带上驾驶证以后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每辆车都有自己的行驶证,在处理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


·如果车辆违章如何处理?
      如果车辆违章如何处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成了各家各户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一旦用车,就会遇到各种麻烦,大到交通事故,小到违章问题,对于违章问题,只要开过车的人对其都会影响,因为违章的发生总是在自己察觉不到的时候,那么,生活中如果车辆违章如何处理呢? 车辆违规的两种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认定书的,如果我们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怎么办呢?签完字,还有异议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怎么办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


·租车协议书怎么写的呢?
      租车协议书怎么写的呢? 租车协议书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色,车牌号为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号汽油。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


·摩托车醉驾交警要我拿驾驶本没有怎么办?
      摩托车醉驾交警要我拿驾驶本没有怎么办? 醉酒驾驶加上无证驾驶,5年内不得考驾驶证,判处拘役1到6个月,在醉酒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酒后骑摩托车同样算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超载30%的,扣6分;超载不超过30%的,扣3分。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一般走以下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一般走以下程序:1、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2、要看是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1)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


·高空坠物车物业该怎么办?
       高空坠物在中国仍然是一个中国的热议话题,责任一词在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这一现象在中国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生命在一瞬间丢失,珍惜生命真的很重要,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高空坠物车物业该怎么办? 一、高空坠物究竟会造成多大伤害? 根据科学测算,在重力加速度影响...


·交通肇事撞死3人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