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一、合同基本要素
  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可。注意关于标的物、价款、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可以具体展开。比如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则需要相应明确的内容有乙方已将货品交付甲方,甲方也如合同约定将货款全部付讫。
   二、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履行完毕须得到所有合同主体共同认可。合同主体需要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书方可生效。
   三、明确签订时间
  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因此需要明确签订时间,依此可以看出合同履行的情况。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是一种特殊的承诺形式,是对双方初步协议的最后确认。合同的确认书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与承诺联系在一起的。双方达成初步协议以后,一方要求以其最后的确认为准,这样,他所发出的确认书实际上是对要约所作出的最终的、明确的、肯定的承诺,可见,确认书实际上是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判断是否作出承诺的重要证据。实际上隐含着一种意思,即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这些特定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才能成立。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采取书面形式签定合同时,双方在合同确认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法定的成立时间。这实际上是对书面合同附加了特殊形式要件的要求,目的在于维护交易安全。
  综上所述,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是合同的一部分,只是合同主体对合同规定义务已经完成并且得到认可的一种书面证明,它并不需要复杂的说明解释,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括即可。但是它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各位在撰写是应当谨慎思考,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合同诈骗与诈骗罪辨析有哪些不同
      合同诈骗与诈骗罪辨析有哪些不同1、合同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都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但是,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故意产生的时间却有着不同于普通诈骗罪的特殊之处: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2、二者在...


·石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
      石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 石材我们并不陌生,一般装修房子的时候,地上一般都是大理石地面,甚至是更好的石材。这样购买的石材都是一小部分,数量很少,这样都是一面交钱一面当场就把石材拿走。那要是需要的大量的石材呢?这样购买大批量的石材,那就的签署相关合同,就是石材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书面合同的签订有哪内...


·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正常情况下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


·拒绝履行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人是不会无缘无故的拒绝履行合同的,当然经常和社会生活当中各色人等打交道的这些商家们肯定也遇到过不少的奇葩。现在借了钱以后都明目张胆不偿还的案例都时有发生,就更不用说是拒绝履行合同了。但是每一个成年人应该都知道拒绝履行合同赔偿这肯定是违约方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 一、拒绝...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权不仅是名称不同,行驶抗辩权的前提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这些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


·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是什么?我国依法治国方针实施以来,法律规定的范围越来越广,人民也坚信,自己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的收到得到保护。人们在了解法律的同时,也总是会遇到很多问题,一些概念容易混淆在一起。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合同邀约和合同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要邀的概念 要约邀请又...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娱乐服务合同是在娱乐服务项目上消费者和娱乐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而因娱乐设施或消费者赖账等情况出现的纠纷就属于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在发生此类纠纷时,往往还存在着侵权行为,因此娱乐服务纠纷将常会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面对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解决合同争议的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