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离婚的手续跟同一地方离婚的手续办理基本是一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异地离婚的手续跟同一地方离婚的手续办理基本是一样的,差别主要在于管辖权的问题。其中,协议离婚无非按照法律规定,无非只能在两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一个地方是原婚姻登记机关,其次就是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异地可以办理,但是尽量的以上地民政局办理比较好,有些异地是不同意办理的,比如双方到异地旅游,突然想要离婚,到旅游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这种情况下,民政局是可以拒绝受理的。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正常的走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首先双方就未成年孩子的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双方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商量之后达成一致,签订相应的离婚协议书(通常是一式三份),就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就基本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很快就能办理手续,销毁结婚证,给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法律上经常讲的异地离婚,主要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手续主要是法律程序,涉及管辖权的问题。诉讼离婚,首先当事人应明确清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写好离婚起诉状递交法院,然后就等法院立案、庭审,等待判决结果。不管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异地常住地基本是一样的,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起诉状及其证据附件,以及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异地离婚,双方在不同的地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财产问题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进行起诉离婚,那么这时就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去哪里的法院进行起诉。首先,向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提出离婚申请,是绝对没有错的,其次很多人的户口所在地和常住地是不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向被告常住地即经常居住地提出起诉更为适宜方便。一般是原告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常住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但是有几种情况除外,原告可以当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一是对方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也可以申请对方失踪或者死亡,再申请离婚。第二种是对方出于被劳教的情况,还有一种是对方出于监禁的情况,这三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我国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如果双方都是军人,那么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团及以上单位驻地法院提出诉讼。对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管辖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的,想要离婚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以看出,诉讼离婚一般是依据被告所在地,包括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现在比较多的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这样比较方便,被告也不会因为距离问题等拖延庭审时间。现在离婚已经很普遍了,但是很多人还是不太熟悉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众所周知,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是补偿过程中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补偿对接时常出现问题。为了让您更好的去了解政策,在此我们以云南为例介绍一下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我国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和城乡改造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现在在我国社会生活当中,其实产生了非常多的所谓的拆二代。因为一旦国家征用公民的房屋的话,其实我国公民得到的拆迁补偿款的数额有的时候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的土...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现在有不少房地产企业拿到土地后并没有进行建设,这时,如果其经营方针调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目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也有不少,包括买卖、交换等。对于双方而言,需要缴纳一笔税费。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可以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区域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安置费、社保费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征地补偿新标准落实款项并且确保费用能够公平公正地落实到群众手中。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征地区片...


·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因为土地的相关问题而产生矛盾,特别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土地出让金,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由谁缴纳,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缴纳,对于这些问题,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都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合同解除地上物可以归出租人,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二、合同解除权的...


·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代社会,如果要想,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话,那么银行是需要对这个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一定的评估的,为了担保以后确实能够还款,所以银行有时候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不能办理抵押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


·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有必要?
      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有必要?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不同的类型的土地使用证在进行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在进行办理完成之后,很多人会问到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需要呢?其实,对此,我们也是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


·乡村公路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老家,我们大多数人的老家都在农村。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正是我们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最主要阶段,农村建设现在非常的快,农村公路铺建和修理的情况也非常的多,那么如果修农村公路占用了我们的地怎么办呢?乡村公路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呢?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