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面,医生和患者发生争议的事件时常会发生。有时候,为了确定医生在这一起医疗事故应该是否负责人以及应该负有怎样的责任,会进行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那么我们首先要对于医疗事故技术有一定的了解。第一,在医院或者是医生于病人双方之间产生了医疗纠纷,这个病人和他的家属是有相关的权利,可以在这一起医疗事故发生之后或者是这一医疗事件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产生了之后的1年时间里面提出对于这一起医疗事故或者事件进行相应的鉴定的要求。第二,在这一起医疗事故里面如果有病员已经死亡了的,那么这个病人的家属应该在这个病人死亡之后或者是拿到了相应的尸检报告单之后15天时间里面提出对于这一起医疗事故或者事件进行相应的鉴定的要求。如果要申请进行尸检的话,那么就应该在这个病员死亡了之后的48小时里面提出尸体检查请求,并且由当地的卫生局所指定的相关病理解剖部门来进行尸体检查。第三,如果产生了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对于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第一次多给出的鉴定结果表示不认同的,当事人可以在自己拿到这一份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书的那一天起的15天时间里面,向自身所在的省、区或者是直辖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再一次的鉴定。自身所在的省、区或者是直辖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给出的鉴定结果还表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自己拿到这一份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书的那一天起的15天时间里面,向当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就是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一个时间限制,专门负责组织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相关的医学会,应该在开始受理相关事件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那一起的5天时间里面,对于在这一起医疗事故里面产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进行通知,要求他们提交进行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的一些材料。产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在收到相关的医学会的通知那一天起的10天时间里面,提交所有需要提交的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需要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的书面陈述以及答辩。专门负责组织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相关的医学会应该在一拿到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需要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的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材料的那一天起到之后的45日时间里面组织进行相应的鉴定,并且给出一份书面的关于此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书。更加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在当事人申请了相关的医疗事故的鉴定之后用,当地的医学会会在他们正式受理这一份申请书之后60天时间里面给出相应的鉴定结论书。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一些想要创办医疗器械公司的人,除了要有足够的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还要足够了解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所以,必须满足这些资格要求才能成立一个合法的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在这里为您准备了一些和这些相关的内容,简单的给您讲解下。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该成为病人的最好的良师益友,但是现在社会出现了一些缺少医德的医院,想从病人身上赚钱,导致了严重的医疗事故,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我国还没有医疗损害责任法,因此医疗损害的法律规定只能在相关...


·离婚了孩子的巨额医药费怎么办
      如果孩子比较小的话,那么就很容易生病,当然也有可能换上一些大病,此时治疗方面肯定就会花费较多。那要是此时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了孩子的巨额医药费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孩子的巨额医药费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怎么理赔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一、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


·司法鉴定工伤法医临床鉴定涉及的内容
      随着城市化大浪潮的推进,成千上万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贡献者。他们大多在工厂、建筑工地等体力工作岗位上,这些岗位同时也是高危行业。许多家庭的经济支柱往往在遭遇风险事故的时候显得不堪一击。农民工如果因在工作过程中致残致伤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工伤来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


·医疗过错误诊延误治疗的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误诊延误治疗的赔偿标准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评价的外部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首先应判断是否存在过错,其次分清是故意还是过失。 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


·提供不合格医用器材构成什么罪?
      提供不合格医用器材构成什么罪?提供不合格医用器材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


·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是根据我国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规定具体按照他人对患者人身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四级医疗事故划分如下:一级医疗事故:他人过失行为直接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但不包括一些患者自身患病严重或疾病晚期导致的死亡的情况,这些是不能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