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才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才好 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
  当发生医疗事故民事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三种方法处理: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
  当事人不是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产生有关的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家属对患者死因存怀疑怎么办?
  如果患者家属认为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可先与院方沟通,如院方对自己的过错予以认可,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院方不认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患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选择专业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对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
  死者死因不明确或者死者亲属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具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就医疗事故争议,死者亲属可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也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但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的,但现实中既然已经发生了,当事人就应该积极去处理,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多的损害。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几种方式进行处理。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
  
  
  


·扬州工伤九级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扬州工伤九级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医疗过错责任 (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确立财产赔偿规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和大范围的内容,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推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


·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付?
      医生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而成为一名主刀医生需要熟练的技术和身后的专业知识。但是现今医疗事故却并不少,如果意外发生某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需要进行鉴定,其中医疗事故鉴定也是必须的,那么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呢?有谁支付呢?请一起阅读下文了解吧。一、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1、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有哪些? 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从鉴定委员会名册中选择相等人数的委员,一般不超过2~4人为宜;再共同推举一位委员,作为首席委员。当双方共同推举的人选达不成一致时,可由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委员,经双方同意后,组成鉴定委...


·一、医疗期到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
      一、医疗期到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如果患病离岗三个月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定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到医院看病,都希望得到有效的治疗。而有些医院管理存在问题,医护人员水平有限,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按照医疗责任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可以分为四个级别,严重程度从一级到四级逐次降低。对应的赔偿也不一样,那么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


·单位对轻微工伤的待遇赔偿哪些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
      单位对轻微工伤的待遇赔偿哪些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在提交工伤认定的资料当中,如果不能准备齐全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一、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