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逃逸算犯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依照我国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对于无证驾驶逃逸的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无证驾驶并且肇事的情况下还逃逸了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1.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的处理办法。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具体相关规定,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无论是当事人还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或者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执法部门暂时扣留的情况,都是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依照法律要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两百元到两千元,并且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15日以下的拘留。2.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了并且逃逸的情况的处理办法。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果当时因为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导致了重大的事故,在事故当中出现了重伤或者死亡的状况以及其他的财产损失严重的状况,当事人就会被处于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是拘役的处罚。如果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出现了逃逸的行为,或者是有其他的一些比较恶劣的情节,对于当事人要依法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如果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了,并且交通事故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当事人要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3.依照法律规定,哪一些情况才会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呢?(1)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以及专门的驾驶培训学校相关驾驶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旧驾驶机动车上路。(2)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我驾驶的机动车和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上面所规定的车型不一致的情况,也是作为无证驾驶来处理的。(3)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在已经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没有在身上随身携带和驾驶的这辆机动车车型相符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4)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所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是通过违法途径得来的,例如说机动车驾驶证是伪造的或者是通过改造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变为自己的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而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过期失效或者被执法部门暂时扣留或者吊销的,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还驾驶机动车上路,都是属于无证驾驶行为。(5)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已经超过了法律上面规定的可以驾驶机动车的年龄,或者是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不被允许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就会按照无证驾驶来处理。(6)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拥有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当事人用这样的驾驶证来驾驶民用的机动车,也是属于无证驾驶的行为。(7)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用其他国家的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机动车。
  
  
  


·中国刑法集资诈骗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集资诈骗罪怎么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


·如果孕妇杀人会判死刑吗
      孕妇杀人会判死刑吗《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62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性质的,但是都可能在判决前进行拘留,拘留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是我国的两大重要的基本法律。刑事法律主要对象是犯罪程度严重给人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民事法律主要是对民事行为的违法犯罪情节的判断和处理。那么,如果合起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酒后驾驶构成犯罪的怎么判
      饮酒驾驶属于酒后驾驶中的一种情况,而与醉酒驾驶相比,这样的情况显然不是那么严重,但此时毕竟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而也是要对驾驶人员做出处罚的。那法律中规定对饮酒驾驶怎么处罚呢?可能很多人都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是让世界各国头...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很多的刑事案件当中都需要有一定的期限规定,比如说起诉以及受理都是有一定规定的,还有就是诉讼时效,但是您对于这个期限规定,等了解实际上都是非常表面层次的,并不是法律层面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


·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说到猥亵罪,您一定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吧,在进行猥亵罪的量刑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约束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和之前的规定有哪些区别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修改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


·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最高15年有期徒刑。针对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这种违法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是将它按照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处罚的,非法买卖外汇判处有期图形的刑期,最高可以达到十五年的期限。属于我们国家的一些机构,或者是单位性质以及个人,一些其它的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