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该份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这个劳动合同如果是这个正规的话,是有这个签订的日期的,如果这个没有签订的日期是说明这个用人单位出现了这个犯错的行为。这个可以说是要负责任的。毕竟是你的劳动合同没有按照这个国家的规定,肯定是有法律责任的。
  
  


·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一向是我们评价各类工程的首要因素,也是决定工程是否能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各类工程质量的标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这些标准操作。那么,我国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我们为您简要介绍。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 反...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


·劳动法对雇佣童工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对雇佣童工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童工的界定是怎样...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


·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1、当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方面在我国大小城市里,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钢结构工程的建筑物,由于钢结构本身比石头或其它材料轻便,安装起来既方便又快捷,特别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需要,在美化人们生活的同时但也出现了很多安全隐患与安全事故,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就显得...


·工伤复发有停工留薪待遇吗?
      工伤是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事,而遭遇工伤复发的职工更是不幸运,我们知道,一般的工伤即使受伤,也会有停职留薪的待遇,但是工伤复发的状况有所不同,在一般的工伤认定为结束后,工伤员工就会回到企业进行工作,但是如果该员工在原岗位又因为原来工伤而受伤,就属于工伤复发,工伤复发的鉴定比较严格。...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掌握打官司的技巧,对处理工程质量纠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且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那么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 (一)立案 工程质量...


·农村户口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


·公司不承认员工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公司不承认员工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因为一旦有员工患有职业病的话,那么公司不仅需要依法给予工伤赔偿、岗位津贴,还甚至会被员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所以这其中的费用是相当多的,所以即使员工真患有职业病,也尽量不承认以避免承担责任。 规定上员工患有职业病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 1、患病...


·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 ?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有受工伤的情况,在遭受到工伤以后,你知道工伤认定流程吗?我们必须在受伤后走完工伤流程才能向所在的单位申请赔偿。首先,需要进行的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