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的诉讼时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借条呢,它是债务纠纷的一种。在当今中国高杠杆,全民举债的泡沫经济下,借条无所不在。那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首先借条分为两种,一种是写明还款期限的,另一种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对于写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的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两年;而未写明还款期限的,案情就会变得比较棘手,诉讼时效很长,但最长不超过20年。举个例子简单说明。小A于2015年1月1日借了10万块给小B,写了借条,要求小B三年内还清,那最后还日期就是2018年1月1日。如果小B在约定日期内没有还清债务,那小A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任何时间进行诉讼,那诉讼都有效,都会起到法律效应和法律保障。如果小A给小B的借条里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小A可以随时要求小B还款,小B也可以随时向小A还款。如果10多年过去了,小B都没有还清债务,那没有关系,因为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20年内诉讼时效依然有效,也就是在2035年1月1日前,小A都可以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都会受到法律部门的重视。由此可见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借条的填写内容非常重要,而且为了充分确保出借人的权益,一般要在借条上注明具体的还款日期,重视诉讼时效,让借条在一定时效内充分拥有法律效应,避免发生借款纠纷。当然如果你为了拥有20年的诉讼时效,特意不标注还款日期,那也是你自己的个人选择,只是小编认为,即使有钱任性,也耗不起时间。接下来我们进一步讨论如果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是不是债权人的债务就不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债务人不还钱法律也不管了呢。想的到挺美的,我们仔细看一下。①首先你愿意借钱给对方,那肯定不是陌生人,亲朋好友或者至少有一点情谊,尽量考虑油耗协议,人情协商,双方私下按原借条内容达成协议。虽然超过了有效诉讼时间,但当事人双方重新达成协议,也属于新的还款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还款协议理当收法律保护。②如果当事人是在无法协商,撕破脸皮,借款人变成老赖,那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该通知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是必须在上面签字或者盖章的,至少必须认同这笔债务的存在。那在这基础上再想办法打官司起诉,总比毫无办法要强。综上所述,借条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这并不代表债权人没有其他办法通过其他手段来追款,譬如和债务人私下商量重新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等。当然事情如果发展到这一步,所采取的方法已经属于尽量挽损的目的,风险很大,全额追逃已经渺茫,但是能追多少则是多少。所以,还是那句话,借钱需谨慎,且结且珍惜。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中扣除。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办理的银行卡,那么这张卡就属于双方共同账号,而现实中在进行还贷的时候,有时是用个人账号还的,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


·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一、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债权是债权人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的民法上权利。债权请求权的主体在一般来说应当是本人,也就是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人失踪,那么债务人行使债务的对象将不能确认。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债权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债务人。但是...


·撤销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撤销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


·一、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一、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要求即可;如果协商不一致,就是说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收集资料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


·个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个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一、个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第一,借据、收据不规范 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 1、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按照规定,本人姓名应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但在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在借据上...


·债权人抢夺债务人财物合法吗
      债权人抢夺债务人财物合法吗? 一,法律对债权人抢夺债务人财物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条文使用的是“占有”一词,就表明在我国刑法上是区分占有与所有的。虽然“占有”在通常情况下也侵害权利人的所有权,但“所有”的涵义还是要大于“占有”,以“不法所有”作为“占有”的涵义,将限制我国刑法...


·债权债务转让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债权债务转让应该注意哪些内容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一、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一、案情简介 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并前曾过欠c厂数万元加工费未还,该双方签有还款协议,并约定发生纠纷由c厂所在地法院裁决。c厂遂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b工司...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隐藏了部分危险。日常生活中,若是出现以下几类情况,则多半是诈骗团伙组织策划的诈骗行为: 1、以短信、电话或上网QQ等方式联系的,对方往往会称如此方便办理,然而一要求见面的时候,就有诸多托词的,多半...


·亲戚借钱写借条必须要证明人吗?
      亲戚借钱写借条必须要证明人吗?亲戚借钱写借条不一定要证明人,一般性的打借条只要只要自己一个人手写借条注明借款用途、金额数字(必须是大写),还款计划、日期落款。如果有第三方在场,也包括亲属。说明此借条更具有保障,证明力也更强。如果此见证人是跟双方均无关的第三人,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