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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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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有哪些?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用人单位雇佣了劳动者,那么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存在劳动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由此引发的劳动关系的纠纷还不少,尤其是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劳动期间受伤的劳动者,为了能更好的进行理赔,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理应支付补偿金,但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权拒绝支付补偿金,若因此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来表明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为避免日后发生劳动关系这方面的纠纷,各位劳动者在受雇于用人单位后,就要及时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事故在认定的时候不是凭借口头承诺或者哪次会谈来认定的,而是需要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来作为凭证,要想避免在未来的日子里出现难以划定的事故责任和赔偿判定,还是记得文字形式的约定才是最重要的。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就职时就应该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用人单位在用工甄选、升职、解雇等流程的合法性,避免了因为不签合同带来的诸多纠纷,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存在异议可以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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