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有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文如下: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日期:
  
  
  大多数夫妻在拟定针对自己婚姻的离婚协议时最主要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离婚结束关系而已,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夫妻之间还有很多的财产关系和孩子的抚养关系还没有理清楚,需要用协议的形式来确定后就可以防止后来二者之间的矛盾纠纷了。
  
  
  
  


·女方出轨后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


·补办离婚协议要多少钱?
      补办离婚协议要多少钱?补办离婚协议要几十块钱即可,因为有相关的工本费用,至于具体的补办的话,它不是存在着一个手续费用的收取的,一般情况下协议书都是一式三份的,也就是说在当时离婚的民政部门有一份存档,如果丢失的话是可以到这个部门来进行调取的,无需再次的进行相关的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


·法律规定什么是法定抚养人?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法定抚养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1)被抚养人的...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


·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


·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人以为只要双方领了结婚证就算是结婚了,更有甚者以为摆了酒办了婚礼就算双方结婚了,其实这些想法都不准确。婚姻的效力是分为了三种的,包括婚姻有效、婚姻无效以及可撤销婚姻,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离婚的多半原因就是出轨。在离婚时,其配偶就能请求损害赔偿。但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和《最高人民...


·弟弟婚外情被抓,他一定要认罪才能取保吗?
      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否一次性支付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否一次性支付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一般说散就散了。而此时孩子已经剩下来了,就会涉及到抚养的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


·法律规定孕期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女方在怀孕期间等特殊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重大过错除外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