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此类问题的处置较为复杂,但是不是是程序上的纠结,而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双方进行有效 的协商,但是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约束,按照有关的法律尽量完成,如果不行在依靠有关的法律手段进行权益的维护。
  
  
  
  


·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知道,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就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那么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确认是共同财产的话,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夫妻婚后购...


·哪些二手房买卖有风险
      哪些二手房买卖有风险 1、产权不明确的 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买房前,要核对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物权法第十七条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房子如何指定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房子如何指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房子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特定的人员进行继承即可。父母婚前的财产,如果要想进行继承的话,需要遵循以下: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一顺序,当然...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购买了房子,如果房子出现了漏水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会想到的处理办法通常都是去找物业,有的物业比较负责任就会很及时的帮我们处理,也会遇到不及时处理的物业,或者是物业推卸责任不去处理。若在保修期间,可与开发商处理。首先我们要看下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在在保修期间以内,...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需要自行支付首付,剩余的钱申请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产权证: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其是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来确定,如果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如果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是不能获得拆迁...


·刚刚签订合同想退房,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刚刚签订合同想退房,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一、刚刚签订合同想退房,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已经签署了预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如果绿地已经盖章了的话,你们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现在是你本人要违约,在卖方没有过错且你本人又...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


·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贷款买房是当下买房的一种趋势,贷款买房首付给多少就成了很多人的问题,对于很多有具备一点金融知识的人来说就算自己可以有能力全款买房也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到底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购房者最好能申请到70%至80%的抵押贷款,因为在某种...


·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人生中一项重大的投资就是购买住房,许多消费者花了不小的投资购买集资房,然而集资房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实践中容易出现很多纠纷。因此,在购买集资房之前一定要慎重抉择。那究竟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