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此类问题的处置较为复杂,但是不是是程序上的纠结,而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双方进行有效 的协商,但是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约束,按照有关的法律尽量完成,如果不行在依靠有关的法律手段进行权益的维护。
  
  
  
  


·二房东转租合同需要原房东签字吗?
      二房东转租合同需要原房东签字吗?转租合同是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名。如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可单方转租房屋的,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如与房东约定转租房屋需房东书面确认的,则需房东签字;否则,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房东同意转租即可。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人都不愿意交费导致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出现。那么哪些人需要承担物业费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需要承担物业费1、小区业主。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其实在生活当中,大家经常会听到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各种不和谐的声
      其实在生活当中,您经常会听到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各种不和谐的声音。作为房屋的出租人来说,自己把房屋出租出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肯定也不想和租客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并且作为出租人来说,是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武汉江汉区房屋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武汉...


·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离婚房产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用于夫妻双方婚后居住。夫妻双方离婚时,由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基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在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往往是根据结婚的时间点来判定的,大部分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


·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并且在当地租房生活。有时候会因为各种情况,房东会提前家畜合同。如果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话该如何进行处理?若是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中房租能退吗?律师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怎么处理呢?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但现实中仍然会有许多人因买不起房子而选择租房。房地产租售同权政策实施之后,租房一族得到了不少福利,同时,租售同权的实施也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那房地产租售同权会有哪些积极的影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我能分到什么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使得离婚率也节节上升,说到离婚您关注的除了谁的过错之外,财产分割总是能让八卦的领居们津津乐道,那么离婚的时候,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之外,财产分割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了,财产分割里房子占的比例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我能分到什么呢?我们下面就来谈谈...


·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所谓现房买卖,就是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已建成的商品房卖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款的行为。同时,现房买卖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具体来说,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