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具体贷款时规定的公积金交纳时间,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界定的。就北京来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没满一年,是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怎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由此可见,您要想知道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的这个问题的话,还得自己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问询的。而且还要求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的前半年都是连续性一直有缴费的,就像我们开头讲到的北京就要求买房前一年都没有断缴,所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的时间限制每个省份可能都不一样。
  
  
  
  


·他项权利抵押证和房产证什么关系?
      他项权利抵押证和房产证什么关系?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 房子除了用来住人之外,还可以用于抵押获取周转资金。不过和房产有关的证书的功能有所不同,在用于抵押方面时也会有一些区别。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是什么关系 ...


·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买卖双方要什么要求?
      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买卖双方要什么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分割房子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最重视的就是分割房产的相关问题了,毕竟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占大部分的比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分割房子的法律有许多,但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分割房子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夫...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首先见到的有可能是样板房而不是真实存在的房屋,但是真正到收房时与样板房却不见得一样,那如果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是不是不一样就意味着不符合交房条件呢?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同时,我们要知道,期房的转让是有风险的。那么,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让期房的...


·一、疫情个人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个人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选定房源 做好前期准备,在考察了无数楼盘以后,我们心头可能都对自己将来的房子有了个初步的轮廓,在自己比较中意的楼盘间做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 2、开发商资信查询 对于开发商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自己将来的生活,这很重要,查询不是漫...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于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关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问题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


·一、被迫写放弃房产继承权合同是否可以反悔?
      一、被迫写放弃房产继承权合同是否可以反悔? 被迫写放弃房产继承权合同是可以反悔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


·一、父母留下的房子要遗产税吗?
      一、父母留下的房子要遗产税吗?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存在着遗产税。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税种,我国遗产税还没有开征。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成立的条件是:遗...


·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老房屋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一般提供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