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怎么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项目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怎么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项目有什么?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有: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有着比较全面准确的要求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将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均有支配权,并且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是需要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分配的。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共同财产的公证,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不直接带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子女抚养费? ...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


·起诉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多久?
       起诉离婚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申请冻结财产的,法院会允许执行。一般财产的冻结期限不会超过半年,诉讼判决以及案件的的审理结束冻结的财产应该就可以解冻。当然这其中必须包括当事人的离婚不含有诈骗的成分,而且冻结的财产中不应该包含不合法的成分。 一、离婚诉讼冻结财产的期限的规定 人民法...


·实体店商家排队返现违法吗
      看具体情况定。不是所有的全额返现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过如果是运用消费返现的名义做传销的勾当或者假消费就属于违法行为。全额返现的形式如下:1.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借助“消费返利”名义,要求会员及加入者交纳入门费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靠发展下线盈利。代理商交纳“...


·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结婚是为了能够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即夫妻关系。而此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先做出审查,看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这是两个人已经结婚
      这是两个人已经结婚,也有可能由于生活当中的种种不顺和其他原因决定离婚。不过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没有结束的,成了一定的协议就仍然需要对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我国离婚后找不到人抚养费怎么要?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男方必须给付抚养费的,男方的行为...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所以在关于抚养费额协议中可以就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做出约定。 而基于父母...


·怎样认定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我国刑法中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具体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该如何对破坏军婚行为作出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


·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以夫妻离婚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诉讼的理由是多样化的,诸如一方有外遇,或者实施家暴等,酗酒实施家暴也是可以诉讼离婚的。由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在有证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判决,那么,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 一、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 可以...


·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未成年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负责,承担其抚养费用。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抚养人是其父母,那么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相关问题给您进行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上的援助。一、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按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