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留书上没写时间是否合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事拘留书上没写时间是否合法?
  
  
  合法,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决定书这是国家司法部门制作的格式内容非常严肃的法律文书,过去有一部分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制作所谓的拘留书,对于一些并不了解法律常规的民众来说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但了解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方面的基本常识以后,就该知道拘留决定书上应该载明的内容。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


·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犯罪未遂需要判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满足以下条件的...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人不应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原因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人不应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原因第一,转化型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不能同普通抢劫罪完全等同。对于转化型抢劫而言,虽然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此种暴力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普通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有差异的。在一般的抢劫罪中,行为人为了获取财物而实施暴力,应当说,行为人主...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法律规定诈骗罪是继续犯吗
      诈骗罪是继续犯吗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不法行为继续则不法状态必然继续,但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例如盗窃罪,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赃物这一状态也可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直到赃物起获为止,这就是单纯的...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吗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吗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不足30%,四项举措协力配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 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只要当事人无论涉嫌什么罪,只要未...


·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一、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不能简单的用几率来衡量,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不会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这是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实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 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


·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讲,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而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应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是构成了该罪,那之后才能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这时就要先对比一下具体的行为是否满足了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那究竟哪些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属于...


·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虽然同为侵犯财产的犯罪,但是诈骗罪一般是通过虚构事实欺骗对方的方式,以此让对方心甘情愿的交付自己的财物,这点上面与盗窃罪、抢夺罪其实就有很大的差异。另外,在定罪量刑标准上面这三者也是不同的。那么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刑法...


·最新挪用资金罪主体都有哪些
      最新挪用资金罪主体都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