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机动车的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许多的内容都需要经过机动车司法鉴定才能确定。为了避免机动车司法鉴定行业的混乱,我国专门出台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来规范其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鉴定评估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机动车的鉴定及价值评估。鉴定方法主要针对乘用车,其他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事故机动车的鉴定及价值评估参照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三)鉴定评估
  1、机动车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2、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
  根据鉴定评估目的,对机动车进行技术状况鉴定,确定某一时点价值的过程。
  3、事故机动车经过碰撞、水淹、火灾、维修不当、使用不当等非自然损耗因素造成严重损伤的机动车。
  4、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
  根据鉴定评估目的,对事故机动车进行技术状况鉴定,确定某一时点价值的过程。
  5、事故机动车贬值损失
  机动车在事故前的评估值与事故后的评估值的差额。
  6、价值评估方法根据机动车的技术状况,计算某一时点价值的方法。事故机动车的价值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7、重置成本法
  按照相同车型市场现行价格重新购置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用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时价值的方法。
   (四)鉴定要求
  1、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应符合DB 51/T1457分类规定。
  2、设施设备要求
  鉴定机构设备设施应符合DB 51/T1459规定要求。
  3、鉴定人
  鉴定人应持有执业类别为机动车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应该具备汽车专业和价值评估专业的知识和从业经验。
   (五)事故机动车鉴定评估程序
  1、受理鉴定评估委托
  了解委托方及其车辆的基本情况,明确委托方要求,主要包括委托方要求的鉴定评估目的、鉴定评估基准日、期望完成的时间等。
  2、签订委托协议
  根据委托要求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3、鉴定车辆技术状况
  按照车身、发动机舱、驾驶舱、启动、路试、底盘等项目顺序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参照附录填写《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记录表》
  4、判定事故车
  根据检查结果判别事故车。符合表1中任何一项检查项目对应的缺陷状态,无论修复与否,则车辆为事故车。(参照GB/T 30323-2013 5.6,并增加部分事故部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在该标准出台之前由于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各鉴定机构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鉴定,同一事故车辆鉴定所得的贬值结果可能相差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而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受损车辆在二手市场的价格,影响到受损车主的利益。所以此标准的出台对二手车市场起到了非常好的调控作用。


·一、甘肃交通事故10级伤残金是多少?
      一、甘肃交通事故10级伤残金是多少?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系数是10%,如果是城镇户口且对方未到60周岁,残疾赔偿金就是57000元/年×20年×10%=11500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


·车祸轻伤一级怎么赔偿?
      车祸轻伤一级怎么赔偿?车祸轻伤一级的赔偿是按照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来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诉讼中,交通事故轻伤由占了很大的比重。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仅仅是车辆刮擦等财产赔偿情形,一般来说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而协商有时不能够化解双方矛盾的情况...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1、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在道路上飙车有没有违法
      在道路上飙车有没有违法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交易往往交易金额较大,所以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和凭证。发票就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后必须要让对方开具的一项凭证,那么不动产发票什么时候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不动产发票的定义以及开具时间和场合 1、销售房屋、建筑...


·一、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多余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多余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多余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的: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醉驾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
      醉驾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根据计算,一般情...


·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五险一金当中的工伤保险费用是有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的,但有的单位却不按照规定为职工交工伤保险。而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遭遇了工伤事故的话,此时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


·一、交通事故醉驾造成轻微伤对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醉驾造成轻微伤对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醉驾造成轻微伤对量刑标准是: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此你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应具体分析,首先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并没有致人重伤。根据国家《车辆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